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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9年4月22日,水利部在浙江省宁海县组织召开了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主持,浙江省水利厅、宁波市水利局、宁海县水利局等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下月岙村,是在电厂一期4×600MW机组工程的基础之上,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该项目由主厂房、输煤系统、循环水系统、补给水系统、给排水系统、500kVGlS配电装置等组成。工程于2006年12月正式开工,2009年10月建成并网发电。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根据监理质量评定,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优化了施工工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 臧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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