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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改委工作组对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进行抽查复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2008年是甘肃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这项惠民工程按期完成,根据甘肃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四个抽查组,对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和2009年度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复验。4月14日至30日,由省水利厅水保局副局长雷升文同志任组长的第三工作组,在县级竣工验收、市级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定西、天水、陇南、甘南等4个市州的12个县区进行了抽查复验。
    抽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和2009年度任务前期工作进展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抽验。重点抽查了临洮县后续产业开发、渭源县农村能源、陇西县基本口粮田、漳县补植补造、武山县基本口粮田建设、甘谷县农村能源、麦积区后续产业开发林产品基地建设、徽县后续产业开发林产品基地建设、成县基本口粮田建设、武都区后续产业开发林产品基地建设、舟曲县农村能源和卓尼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抽查组对12个县区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项目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陇西县基本口粮田建设和甘谷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好、标准高,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抽查组还指出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工程前期工作、项目建设与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市、县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作;三是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声像资料;四是加强宣传工作,设立必要的项目建设标识,提高项目区群众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知晓度,调动干部和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甘肃省水土保持局办公室供稿、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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