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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着力加强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促进黄委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强调了加强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的必要性。加强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是落实《水土保持法》、履行流域机构职责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黄河治理与开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完善的黄河水沙调控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评价拦沙工程实施效果的主要途径,是发布水土保持公报的基础,也是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补充和完善
    《意见》明确了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以黄河中游河龙区间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为重点,以涉及的23条完整入黄一级支流为单元,依托现有水文站网,合理优化、增补和完善监测站点,开展重点支流水沙监测。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结合地面调查,开展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区域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每5年监测一次、支流水沙每年进行监测。通过对多沙粗沙区区域水土保持和支流水沙的同步、长期、持续监测,掌握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危害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益、开发建设项目分布及其人为水土流失情况等,分析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发展变化及水沙动态变化趋势,为建立泥沙预测预报体系、构建完善的水沙调控体系、科学评价水土保持成效、实施多沙粗沙区监测公报以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提供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了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重点支流水沙监测和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两个方面。重点支流水沙监测,依托现有水文站网,每年开展23条重点支流水沙监测,包括降雨、径流、洪水及其特征、泥沙及其粒径组成等,获得连续的水沙资料,满足水土流失量化分析、预测预报及为水沙调控服务的要求。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监测,五年一次,利用遥感、地面调查等手段,以23条重点支流为单元,对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其分布,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分布及其构成,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开展情况,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类型、分布及其人为水土流失情况等进行监测,获得水土保持基础数据与动态变化信息,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满足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和宏观决策、分析应用的要求。
    《意见》部署了近期应着力推动的主要工作。一是尽快启动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基础数据调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多沙粗沙区重点支流水沙动态监测并使之长期化。三是建立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工作制度。
    《意见》要求,黄委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作为落实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的长期事业,抓紧抓好。为保证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长期开展,黄委有关部门在监测项目前期立项、监测工作事业经费、公益性科研项目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黄委水土保持局  罗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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