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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检查组完成全省淤地坝安全生产重点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检查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及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防汛预案等内业资料


市县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4月9日~29日,厅水保局与水政监察总队组成淤地坝安全生产检查组,在各县区自查和市州复查的基础上,采取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在建淤地坝和下游有村庄、学校及道路等重要设施的三类淤地坝为重点,对白银、庆阳、兰州、临夏、定西、天水、平凉等7个市州19个县区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
    检查中,针对部分县区淤地坝定性不准确、安全分类不合理、管护工作不到位、运行方式不规范、隐患整治不彻底、个别在建工程施工监管不力、防汛准备工作不够充分等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严肃地指正,并与市、县有关政府领导及水利水保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就2010年防汛工作从隐患检查、人员值守、运行管理、坝系联合调度、汛前应急维修、完善防汛预案、加强与部门协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认真梳理目前全省淤地坝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病险坝数量多,除险任务重。二是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及除险加固资金严重不足。三是施工质量监管难度大。四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五是部分淤地坝综合效益未能有效发挥。就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6项解决对策及建议:一是建议从国家下达的水保专项资金及防汛应急度汛资金中筹措专项资金开展病险坝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议提高国家投资比例,减少省市两级配套,取消县级配套,有效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四是明确淤地坝责任主体,落实防汛及管护责任,加强管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全面落实淤地坝安全责任;五是大力发展布局灵活、与民生问题结合紧密、综合效益发挥显著、防汛工作压力小的单坝建设;六进一步探索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淤地坝丰富的水土资源,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解决管护人员报酬和管护维修经费,实现以坝养坝的目的。
    通过此次全面细致地检查,主要取得了三点成效。
    一是摸清了全省淤地坝病险情况及三类坝对下游威胁情况,经复核,全省病险坝由原来的144座确定为115座,三类坝由原来的54 座确定为23座,为下一步淤地坝安全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明确了监管重点。
    二是督促各地全面加强淤地坝安全隐患整治及安全度汛工作,有效推动了安全责任落实,规范了工程运行管理。
    三是梳理目前淤地坝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造成问题的诸多原因,探讨坝系建设的利弊及高标准单坝建设的优势,明确今后淤地坝建设思路以及符合全省实际的淤地坝建设方向。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甘肃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负责同志参加检查。白银、庆阳、兰州、临夏、定西、天水、平凉市水保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县区政府负责人和水利水保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工程科供稿  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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