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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开展宁夏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通讯员 付惠玲) 按照《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根据水利部、黄委会的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及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0年5月10日起,开始对宁夏境内的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等10个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督查的主要内容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等。同时,检查组还将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被水利部确定为能力建设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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