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水利部长江委到皖检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上旬,为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步伐,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水保【2009】294号)和《关于确认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通知》(办水保【2009】425号)要求,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安徽省列入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岳西县、贵池区、铜陵县工作进行了抽查。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检查组认为:自2009年6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以来,安徽省及有关县(市、区)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制订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各县(市、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专职人员;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大部分县(市、区)办公设备得到改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有了一定的增强。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检查组要求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认识,细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能力建设实施计划,切实摸清县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并建立数据库,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的宣传,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配套制度体系,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力度,大力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要求,有序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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