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紧急部署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前期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的精神和水利部的有关要求,四川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要求泸县、资阳市雁江区、内江市东兴区、自贡市沿滩区、眉山市东坡区5个试点县(区)立即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对编制的内容、资金规模、补助标准、设计深度、编制资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周斌 廖国章 李云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