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水利部部署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决定开展在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并对全国第一批510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巡视。
    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办水保[2007]94号文的要求,进行年度全面检查和巡视,其中流域机构直接督查的生产建设项目和能力建设县数量不低于其总数的20%,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督查的生产建设项目不低于30%,并对全部能力建设县进行巡视。水利部按流域分组进行重点抽查。                         通知明确,此次水土保持检查的重点是铁路、公路、矿山等水土保持任务较重且存在较大水土流失潜在危险的生产建设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手续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等方面;巡视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完善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建设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年度检查巡视应于10月底前完成,水利部抽查应于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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