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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督察组在灵武市督查神华宁煤集团三座煤矿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清水营煤矿相关单位汇报水土保持工作
 
 
清水营煤矿进场道路检查
 
 
梅花井煤矿施工现场检查
 
 
 
梅花井煤矿厂区硬化绿化
 
 
石槽冲煤矿运矸道路及矸石场现场检查
 
 
石槽冲煤矿正在实施的厂区硬化绿化工程
 
    2010年5月12日至13日,水利部黄委会督察组、宁夏水利厅水保局、灵武市水务局联合对神华宁煤集团清水营、梅花井、石槽冲三座煤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察组查看了工程施工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监测的汇报。从检查的情况看,督查组认为神华宁煤集团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意识,建立了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制度,能够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察组指出了各煤矿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上存在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委托滞后等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在座谈交流会上,自治区水保局就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在宁夏开展业务也提出了要求。为了帮建设单位把好关,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在宁夏实行准入制度。要求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在初次进入宁夏开展工作前,必需到宁夏水利厅进行备案,同时将单位资质、监理监测人员资质、单位工作业绩等资料进行审验备案。开展工作时,要求监理监测单位必需按要求给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上报监理规划、监测实施细则以及监理监测年报、季报、月报等。监理监测单位入场后,要及时给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搞一次水土保持培训班,要求培训必需要有计划、有教材、有总结,并将水土保持培训计划、教材、总结报自治区水保局。
 
    灵武市水务局  闫立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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