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定坡耕地治理试点工程实施地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5-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有关市水务局对2010年5个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县(区)进行了技术指导,审定了实施地点。
四川省高度重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通过“自愿申报、竞争立项、择优安排”的方式确定2010年5个全国坡耕地试点县(区),并对5个试点县提出了要求。为确保各试点县(区)实施地点选择的科学性,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有关市水务局,按照“集中连片、坡度较缓、干群积极、项目整合,发展产业、新村建设”等原则对泸县、自贡市沿滩区、内江市东兴区、资阳市雁江区和眉山市东坡区5个试点县(区)2010年实施地点进行了审定,对坡面水系工程配套进行了技术指导,并要求各试点县政府按竞争立项考评会上的承诺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为今后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