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联合督查组对宁夏在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5月10日至14日,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及有关市县水务局联合对宁夏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灵武市境内的宁夏鸳鸯湖电厂一期工程,华电灵武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神华宁煤集团清水营、梅花井、石槽村三个煤矿工程和固原市境内的宁夏六盘山热电联产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以上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督察。
督查组认为多数建设项目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督查组对部分工程中存在的植物措施滞后,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监理、监测单位对有关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培训。
在督查过程中,督察组还对石嘴山市、灵武市、固原市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市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充分肯定各单位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水利厅水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