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赴陕西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调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保持法修订调研(陕西省)座谈会
考察汉中市洋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商洛市柞水县坡改梯工程
本站讯 5月24日到28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文台率领水土保持法修订调研组一行赴陕西省开展调研,听取对水土保持法修订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兴凯委员、蒋庄德委员参加调研。5月26日上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陕西省政府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对修订水土保持法的建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主持座谈会,水利部刘宁副部长、陕西省姚引良副省长等出席。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汉中、商洛等地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陕西省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同时对水土保持法的修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修订完善水土保持法十分必要,目前的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同时还就建立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范围和效力,建立完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补偿费制度等提出了意见。李晓东副主任、姚引良副省长也分别就强化法律责任、实施淤地坝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刘宁副部长在发言中表示,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前介入、充分准备的要求,环资委于近期启动了水土保持法修订有关工作,张文台副主任委员率领环资委审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刚刚在北京听取了水利部等七部门水土保持法修订进展情况的汇报,随即赴广东、陕西开展修订调研工作,这次调研时间长、日程紧,调研组一行不辞辛劳,深入现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取得了丰硕成果,对此深表敬意和感谢;他指出,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陕西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探索总结了许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等,值得推广和借鉴;他表示,希望这次调研的成果,能够在明确政府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方案制度、建立补偿费制度、完善设施验收制度、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为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提供强有力支撑。
张文台副主任委员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陕西省始终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保护青山绿水本身就是发展"理念,资金投入到位,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成效明显,同时总结出了一些治理水土流失的成功方法和经验,对做好这次法律修订具有借鉴意义。他强调,必须在规划控制、验收评估、筹资方式等环节做好工作,在加强领导、严格执法、科学治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在防治责任、方案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切实加强,才能做好《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工作,真正使保护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