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淮河流域巡视组检查临沂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6月11日,水利部淮河流域巡视组对临沂市苍山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张新玉、水利部淮委副主任肖幼、省水利厅副厅长尚梦平及相关同志参加了巡视。临沂市副市长刘彦祥、副秘书长张宗义、市水利局、水保办及苍山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2009年6月,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部署,临沂市苍山县、费县和沂南县被列为第一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三个县全部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在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增强机构管理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巡视组查看了苍山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查阅了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视察了会宝山小流域治理现场,并进行座谈。市水利局负责人就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及试点县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张新玉副司长对苍山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临沂市作为革命老区,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有着光荣的传统,出了很多经验典型,通过水土保持知识进中学课堂、进党校等一系列活动,加大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力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临沂市“生态立市、红色热土、绿色家园”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体现了市、县党委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水土保持在沂蒙山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在革命老区,水土保持更要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提高小流域治理层次,加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促进“两型社会”健康发展。
最后,巡视组要求苍山县要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有关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争取使苍山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山东省临沂市水保办 陈新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