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晋陕蒙监督局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头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国家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将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落实在国家级生产建设项目中,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组织地方有关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于2010年6月18日,对位于内蒙古达拉特旗昭君镇的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头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高头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由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经营。2008年8月国家发改委以“能煤函[2008]128号”批准以800万吨/年规模开展前期工作,水利部于2008年8月以“水保函[2008]240号”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于2008年8月开始前期施工准备工程,目前主斜井工业广场地面土建工程完成80%,场外道路已建成。
督查组在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和当地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滞后、乱弃乱倒现象严重、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规范、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等存在的问题,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有关部门表示,要认真落实本次督查意见,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和法定职责,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本项目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