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水利部检查组对新建厦门至深圳铁路项目(深圳、惠州段)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三联水库段施工便道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双鹰顶隧道临时弃渣场

检查座谈交流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要求,6月20-2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牛崇桓副司长带队对新建厦门至深圳铁路项目(深圳、惠州段)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铁道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广东省水利厅、深圳市、惠州市水务局以及惠阳县、惠东县水务局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项目施工现场,听取了建设、监理、监测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较强,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及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部分施工路段水土保持措施能够及时实施,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作用。同时检查组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二是要完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三是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快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四是要对全线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注意弃渣场、高边坡、施工场地、便道等区域的水保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加强对施工周边的江河湖库、水源保护地的水土保持工作;五是按照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六是按照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七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八是按照水利部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要求,定期向流域机构、有关省、市、县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实施情况;九是项目竣工时要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珠江委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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