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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蒙局组织督查东胜区两个大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黄委、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6月19日至20日,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对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境内的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杨家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和神华集团李家豪矿井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协同督查单位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东胜区水务局和东胜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杨家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由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1月以“能煤函[2008]21号”文件批准以50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水利部于2008年7月以“水保函[2008]190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目前地面土建工程完成30%,计划于2011年投产。
    李家豪矿井项目,由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水利部于2006年4月以“水保函[2006]194号”文批复了其水土保持方案,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11月以“发改能源[2008]2890号”文核准了该项目,工程于2008年6月正式开工,目前地面土建工程完成50%,计划于2010年年底试运行。
    督查表明,杨家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在建工程及时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但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李家豪矿井项目的大部分水土保持工作未开展,仅实施了部分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边坡防护措施。
    在座谈会上,督察组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就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本次督查,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任务与目标,都表示要认真落实督察组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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