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将对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10]177号),要求由黄委组织,每年对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黄委水保局制定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计划于7月初开始,由黄委水保局、建管局、防办、上中游管理局等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水保局和上中游管理局领导带队,赴7省(区)进行专项检查。
各检查组将在听取省(区)自查情况汇报基础上,对每个省(区)抽取一定数量的淤地坝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与有关地市和所抽查县水利水保、防汛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座谈,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淤地坝安全生产情况,撰写检查报告。由水保局汇总提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报告》报部。
此次主要检查内容,一是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骨干坝、中型坝明确防汛责任人并在当地媒体上公示,落实淤地坝防汛经费和岁修经费以及汛情预警、度汛预案、汛期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和逐级报告制度等;二是在建淤地坝防汛安全情况。包括汛前达到施工期防洪标准和汛前难以达到施工期防洪标准的在建淤地坝工程的度汛应急方案制定、防汛责任落实等;三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淤地坝度汛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主要指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特别是下游有村庄、学校、工矿、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居民的,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骨干坝和中型坝,各级政府及水利水保和防汛管理部门筹措资金,进行维修加固,增设排洪设施,提高防洪标准,应急预案落实等情况。四是淤地坝前期工作与质量管理体系情况。包括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规范前期工作、加强淤地坝安全论证和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以及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情况;五是宣传培训情况。包括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年”专题宣传和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及对淤地坝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等。
(黄委水保局 秦鸿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