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检查青海省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7月3日至6日,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保局一行组成的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组对青海省淤地坝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组先后奔赴平安、大通、互助三县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了各县淤地坝安全生产方面的组织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等,并在省水保局召开了专项检查座谈会。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黄委会《关于开展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青海省在汛前淤地坝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立即成立了由省水利厅领导,省水保局牵头的淤地坝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组,联合各相关州(地)、县政府、水利水保、防汛管理部门,再次认真开展了淤地坝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淤地坝防汛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淤地坝度汛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淤地坝前期工作与质量管理体系情况、宣传培训情况等五个方面。
座谈会上,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听取了省水利厅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和各县落实淤地坝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后,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青海省的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全省在此项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采取的措施到位,各县对本地淤地坝安全生产的情况清楚,技术支撑方面有保障,满足水利部对淤地坝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认识淤地坝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关乎民生的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全面落实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理清部门责任和行政领导责任的关系。三是要采取一切必要、有效地措施,确保淤地坝安全生产运行,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要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搞好自选动作,要结合淤地坝的特点,立足于“防重于抢”的思路,狠抓工程质量,重在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管护人员的培训,保障预警预报通讯畅通。
通过全省开展的淤地坝汛前安全检查、自查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制度”的成果,突出了“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宗旨,进一步强化了全省淤地坝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将有效杜绝淤地坝安全生产和防汛责任事故,促进全省淤地坝建设可持续发展。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谢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