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完成对青海、甘肃两省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10〕177号)及黄委《关于开展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由黄委水土保持局王文善副巡视员为组长,黄委水保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检查组,于2010年7月4日至11日对青海、甘肃两省的淤地坝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共现场抽查了青海平安、互助、大通3个县和甘肃省临洮、渭源、泾川、宁县4个县的16座骨干坝的安全生产情况。
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两省省、市、县的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汇报,与两省及有关市、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了解座谈,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全面了解了两省淤地坝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两省进行了反馈。
座谈会上,检查组组长王文善副巡视员对两省在淤地坝防汛责任制落实、在建淤地坝防汛安全、存在安全隐患淤地坝度汛应急预案落实、淤地坝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同时,他对加强两省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淤地坝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淤地坝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切实实把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要逐级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将淤地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做好淤地坝安全检查,每年要对淤地坝进行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不留死角;四是要在排查检查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淤地坝要逐坝分类,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地提出处理意见,积极筹措除险加固资金,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淤地坝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淤地坝管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黄委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