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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晋陕蒙局组织开展兴县氧化铝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黄委、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7月13日,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境内的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协同督查的单位有山西省水利厅、吕梁市水利局、兴县水利局,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经营,该项目被山西省列为“两区”开发和建设新型能源基地的重点工程,被吕梁市列为“十一五”规划“双百双千”项目龙头工程,被兴县列为富民强县的希望工程,是兴县“煤电铝化材”资源型循环经济综合开发示范基地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先期生产规模为80万t/a。水利部于2008年2月以“水保函[2008]389号”批复了其水土保持方案,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工业[2008]804号”予以核准,工程于2008年3月开始四通一平等准备工程建设,目前工程处于暂停建状态。
    督查组按既定的督查程序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后,在座谈会上重点对该项目今后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下发现场督查意见,督查组同时要求当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要继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深入工程现场,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状况、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次督查意见,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本项目建设中的贯彻执行。

    通讯员  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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