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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科考推进了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摸清了我国水土流失现状,全面总结了我国水土保持的成绩与经验,系统揭示了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及建议,全面推进了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新发展。
 
    一、推动了《水土保持法》修订
 
    《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很多方面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更好地指导全国水土保持工作。
2005年,水利部正式启动了《水土保持法》修订工作,开展了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工作,完成了8个重点专题研究报告,征求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2007年3月,水利部书面征求了20多个部委、直属机构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送审稿)》,2008年10月,水利部将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了国务院。一年多以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展了修订征求意见、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了修订草案。
 
    二、推动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我国现有3.59亿亩坡耕地,广泛分布于全国30个省区的1569个县级行政区域。坡耕地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6.7%,土壤流失量却占全国土壤流失总量的28.3%,是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也是山丘区群众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2009年和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科考报告提出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建议。2009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在民盟中央呈送的《关于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建议》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作为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规划和实施。
    2009年,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规划》,现已经专家审查,即将报批。2010年,国家安排中央投资7亿元,启动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涉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0个县。
 
    三、推动了革命老区水土保持工作
 
    全国革命老区水土流失面积94.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26.6%,有的老区县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90%。许多老区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贫困,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地区。
    2008年7月,孙鸿烈等10位院士根据全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科学考察的成果,向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呈送了“关于加大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的建议”,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8年8月,国务院领导做出了明确指示,要求水利部、财政部尽快组织编制《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目前,水利部已编制完成《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并召开了审查会,将按程序报批。规划涉及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491个县,规划2010—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1万平方公里。
 
    四、推动了水土保持科研创新
 
    水土保持科考促进了水土保持科研工作新进展。一是水利部颁布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发展纲要》和《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纲要》。二是开展了“中国主要水蚀区土壤侵蚀过程与调控研究”和“西南喀斯特山地石漠化与适应性生态系统调控”等 “973”项目,“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关键技术”、“长江上游坡耕地整治与高效生态农业关键技术试验示范”、“红壤退化的阻控和定向修复与高效优质生态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等3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三峡库区水土流失与面源污染控制试验示范”等2项中科院西部行动计划,以及“典型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等14项水利部行业公益性专项经费项目,共21项水土保持领域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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