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局与浙江省水利厅联合督查台州市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20日至21日,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太湖流域管理局与浙江省水利厅联合督查了台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督查组重点督查了温岭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推进情况,并赴黄岩区调研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督查组一行来到温岭市水利局,与市、县两级水利局水保工作负责人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了座谈。督查组在听取了温岭市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的汇报后,对照《浙江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验收办法”)对其能力建设成效进行了试评分,与会代表还就机构建设、补偿费征收、提高验收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温岭是水利部第一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去年以来,温岭市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不仅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和人员,该项工作推进顺利,监督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目前,全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督查组要求,温岭市作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要以此次能力建设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更加开拓思路,严格监管,推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稳步发展,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水利部验收。督查组一行还前往黄岩区上垟乡调研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有关情况。
浙江省水利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