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厅对重点区域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精神,2010年7月19日至25日,由新疆水利厅凯色尔副厅长带队,厅水土保持处、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所在的地(州)、县(市)水利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500”水库东延供水工程、神东天隆公司2000万吨/年露天煤矿项目、华电准东西黑山矿区2000万吨/年西山露天煤矿项目、新疆京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黑眼泉煤矿项目、华能新疆哈密三塘湖风电场一期工程、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露天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煤化工和峡沟水库工程、哈密大南湖矿区电厂项目、湖南煤业集团新疆公司沙尔湖露天煤矿项目、新疆华能托克逊白杨河风电场一期工程、新疆华电小草湖风电一期工程等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监督检查活动。检查活动采取踏勘现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情况,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工作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等。
通过监督检查,绝大多数建设项目都能够自觉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但是都存在重视项目前期审批忽视施工期间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存在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不落实、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水土保持规费缴纳不及时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建设项目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水利厅。
这次大规模的监督检查活动提高了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国策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行为,增强了开发建设项目单位重视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自觉性,使新疆重点区域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新疆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