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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召开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9-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场

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站讯 9月17日,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在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在会上强调,淤地坝是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关键措施。建设淤地坝,发挥拦沙淤地功能,对减少入黄泥沙,增加农田面积,促进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指出:黄土高原淤地坝数量大、隐患多,特别是面对今年入汛以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各地要更加重视淤地坝的安全问题,统一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淤地坝建设管理,深入研究当前淤地坝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淤地坝工程安全健康发展。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出席会议,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主持会议。
  刘宁指出,今年入汛以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暴雨强度大、灾害分布广、受灾程度重,特别是中小河流、小型病险水库等防洪度汛问题频发。黄土高原已建成淤地坝9万多座,其中骨干坝5500多座。淤地坝安全与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2009年,我部组织开展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严查淤地坝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淤地坝运行安全,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淤地坝建设管理。一是统一认识,树立淤地坝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对淤地坝要有安全第一意识,不能存在侥幸心里,不能因效益显著而忽视安全,要把淤地坝安全作为水土保持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各地要重视病险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工作。对2009年我部组织开展的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特别是工程下游有村庄、学校、工矿、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居民的,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骨干坝和中型坝,各级政府及水利水保和防汛管理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进行维修加固,增设排洪设施,提高防洪标准,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快研究编制淤地坝的报废、降等、限制运用等技术规程。不能及时除险加固的淤地坝,要减小规模,限制运用甚至空库运用。对于损坏和冲缺的淤地坝,未经充分修复论证,原则上按报废处理,并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淤地坝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缓洪、拦泥、淤地"的"蓄浑排清"运用方式,不得作为水库进行蓄水运用。要加强病险淤地坝的巡查和监测,对威胁到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病险坝,必须空库运行。
  汪洪就如何确保淤地坝安全,从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体制与机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修订等方面进行了总结讲话。
  会议讨论了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的一些规定和意见,研究了《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修订事宜。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山西、甘肃、内蒙古以及在京有关部属单位的代表分别在会上就当前淤地坝安全的认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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