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组织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涉水建设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1-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太湖流域片建设项目涉水建设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11月17日至20日,太湖局组织江苏、浙江、福建省水利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流域片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涉水建设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宜兴段)、沪杭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嘉兴段)、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等建设项目,现场查看了涉河建设情况和弃渣场、开挖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施工、主体设计、监理监测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并就加强大型建设项目涉水建设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进行了座谈。太湖局叶寿仁副局长、江苏省水利厅张小马副厅长、浙江省水利厅连小敏副厅长、福建省水利厅吴章云副厅长,太湖局和江苏、浙江、福建省水利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及施工单位对工程涉水建设部分和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较好,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能够积极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积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大部分项目涉水建设能依法实施,水土保持方案能较好落实。但还存在着施工泥浆排放导致河道淤积,工程建设缩小河道过水断面补偿不到位,隧洞弃渣场管理责任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叶寿仁副局长在座谈中指出,当前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发展迅速,对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但在抓好物质文明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要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成发展之路、和谐之路。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涉水工程管理,杜绝建设项目缩小河道过水断面,避免影响防洪、供水安全,要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落实监理监测措施,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指导服务,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