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举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2-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长江委举办的长江流域第一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班12月10日至1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来自长江流域青海、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广西省(市、自治区)水利厅(局)主管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的人员和部分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县的同志共90人参加了培训。开班仪式上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有关负责人传达了全国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座谈会精神,并对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班讲授了水土保持法律体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新标准和新规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等内容。培训班结合学习内容,还安排学员现场考察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县和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治理现场。学员们普遍感到培训班内容丰富,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畅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