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刘宁副部长与水保司等单位共商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2-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1月21日,刘宁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010年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11年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全面汇报了2010年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打算。
    刘宁副部长代表部党组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并向全国的广大水土保持工作者致以新年的问候和祝福。
    他充分肯定了2010年水土保持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建设、生态建设需求,认真落实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的精神,各有关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水土保持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一是完成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工作,特别是新《水土保持法》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启动等;二是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推动、重点突破,取得了全新的进展、明显的成效、深刻的影响,并且发展潜力很大、发展后劲十足。三是从舆论宣传到贯彻落实、从法律体系到规划设计、从方案编制到检查验收,水土保持工作都有新思路、好举措、大手笔;四是新《水土保持法》重新定位了水保职能、拓展了水保事业发展空间,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概念,如“生态修复”、“清洁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刘宁副部长强调,2011年,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着力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气象。201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突出六个重点:一是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深入落实、全面贯彻新的《水土保持法》;二是启动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三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成“十二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5万平方公里、年均治理5万平方公里的任务;四是强化淤地坝安全运行;五是做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要依法报请国务院批复,是一项开创性工作,难度大,协调任务重,要尽早研究落实;六是开展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示范县、示范市)建设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刘宁副部长提出了六点要求:第一,水土保持司和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动、科学发展、共同进步;第二,要不断加强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如规划编制、标准修订等;第三,2011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要有创新,开好局、起好步;第四,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树立良好行业风尚,强化监督执法力度,促进水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第五,要做好生态修复这篇大文章,更加重视好、运用好生态修复理念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第六,要加快科技与信息化发展,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生命力。
    水土保持司全体干部、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规总院、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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