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召开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日上午,在新《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之际,水利部召开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学习、宣传和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全面部署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水土保持职责。长江委主任蔡其华主持长江委分会场会议。
蔡其华主任强调,要认真领会陈雷部长的讲话精神,并就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水土保持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新《水土保持法》的意义在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率的方针。新《水土保持法》围绕水土保持这项基本国策,从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以及相应的法律职责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加强协调配合,抓好长江流域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尤其要认真抓好陈雷部长提出的五方面工作要求。三是严格分工,找准位置,认真履行法律赋予长江委承担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四是采取各种形式和方式加强宣传,切实抓好学习培训。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正式施行,全委要结合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竭尽全力抓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长江委副主任杨淳、陈晓军,委办公室、水政与安监局、水土保持局、水土监测中心站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