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就新《水土保持法》与广大听众交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3月15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特邀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走进直播室与听众就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关话题进行交流。
陈坚副厅长与主持人从“十一五”期间,云南主要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取得的成效;开展水土保持项目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以及“十二五”云南水土保持工作的治理思路和工作目标三个方面进行了对话。
陈坚副厅长谈到:“十一五”以来,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四项任务,实施了“长治”工程、“珠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大示范建设、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9万平方公里,新实施保护面积3万平方公里。
陈坚副厅长强调:水土流失问题既是生态问题,又是民生问题,治理水土流失就是保障与改善民生。我省民生问题最为突出的区域之一就是有水土流失问题的山丘地区。这些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相当一部分群众最基本的饮水、吃粮问题都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生产条件非常艰苦。云南省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全省9632万亩耕地中有坡耕地6149万亩,有近三分之二的耕地只能靠天吃饭,每年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有四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洪水、泥石流威胁,水土流失限制了人民群众对有限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了环境的压力,成为生态恶化和贫困的根源,同时进一步的贫困有加剧了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形成了水土流失与贫困互为因果,互相推动的恶性循环。因此,我们必须把改善水土流失地区的民生问题作为首当其冲解决的内容,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生产生活条件,使其拥有最基本的生存发展空间。让当地水土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就地生财,帮助群众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主持人问到开展水土保持项目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时,陈坚副厅长和听众朋友解释通过持续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够给老百姓带来“三增加、三减少、三改善”的显著效益。即增加了基本农田、增加了粮食产量、增加了群众收入;减少了坡耕地面积、减少了土壤侵蚀量、减少了贫困人口;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并用具体数字例举了水土保持项目治理区前后的变化。
最后陈坚副厅指出中央1号文件给水利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云南省水土保持要以此为锲机,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分区防治”的方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支撑,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保护水源和改善环境六项重点任务,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十二五”末,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稳步保持每5年减少2个以上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万平方公里。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