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召开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议现场
现场检查
4月6日至7日,松辽委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主持召开了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绥中发电厂灰场工程区、铁路工程区、电厂厂区及生产生活区等水土保持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监测以及评估单位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验收组认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够按照水利部批复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中确定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依法履行了设计变更程序,及时委托了监理、监测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工程质量合格,符合验收条件,同意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同时,验收组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位于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一期建设2×800MW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10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于2007年7月开工,2010年5月两台机组全部投入试运行,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为1903.69万元。
辽宁省水土保持局、葫芦岛市水利局、绥中县水利局,建设单位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松辽委 任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