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保监测主任集中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5-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于4月27日至29日召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主任(站长)会议,集中学习新《水土保持法》,来自7大流域机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的水土保持监测主任、站长、技术负责人,共106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郭索彦主任主持,他强调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学习、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向大家系统宣讲了新《水土保持法》的时代特征、修订的重要内容,重点从八个强化讲解了新法的重要条款。会议专门安排了分组学习讨论,重点从监测机构应如何加快体制转变、准确定位,全力开展动态监测工作和监测管理工作;如何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落实各级监测机构的工作经费和网络运行费;监测机构在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考核中如何为建立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定性定量考评提供技术支撑;如何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普查等基础工作,为划定新的水土保持二区(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确定水土保持敏感区(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它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区和生态脆弱区、植物保护带等)、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监测机构如何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工作和监测活动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更好地发挥监测工作的作用;监测机构在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事件调查中如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鉴定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方向和重点,将有力地促进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