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督查组到山东督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5-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7日至18日,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组在省、市水利部门的配合下,对黄河流域山东省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京沪高速铁路泰安段的宁阳县磁窑镇姬家庄取土场、高新区东湖弃渣场、泰山区凤凰台弃渣场,新建东都至平邑铁路工程新泰市东都镇东牛家庄弃土场、混凝土拌和站,以及莱芜电厂1×1000MW“上大压小”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等现场,听取了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和所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对山东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今年以来,特别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后,山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生产建设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方案编报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及补偿费征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督查组强调,生产建设单位要全面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规定,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评估等制度,加强对取土场、弃土场、弃渣场等重点工程的整理、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在自查、初验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整改。督查组要求,京沪高铁、新建东都至平邑铁路等项目要按时进行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年底水利部组织的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山东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