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珠江委水利普查办开展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第一次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5-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云南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

贵州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

广西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

深圳市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和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精神的要求,切实做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题前期准备阶段工作,了解掌握各级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水保测便字〔2011〕2号)和《关于开展云南省、贵州省、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第一次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珠水普办函〔2011〕15号)的工作安排,珠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土保持专项检查督导组于4月份分六组对海南省、深圳市、云南省、贵州省、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第一次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督导组分别听取了各省(区、市)水利普查办对水土保持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和清查登记阶段的水蚀普查资料准备工作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文件,并与水土保持普查专项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后对各省(区、市)随机抽取了一个县(区)进行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现场调研。
    通过检查督导了解到,各省(区、市)水利普查办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专项工作,积极主动开展了各项工作,整体工作进度基本满足国普办《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议尽快完成水蚀野外调查单元普查资料准备期各项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按时高效优质完成。
 

    唐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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