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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震司长强调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要把握好五个重点 处理好六个关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7-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6月9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在宁夏银川召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就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做了讲话,着重强调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要把握好五个重点,规划编制工作要处理好六大关系。
    五个重点:
    一要更加注重以新的理念为指导。规划要系统总结长期以来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以及教训,要立足新发展、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新的理念为指导,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尊重自然规律、保护原生态植被、促进生态自然修复、以人为本等新的理念吸收进来,充分体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要更加注重体现新《水土保持法》要求。新《水土保持法》强化了规划的法律地位,并在水土保持预防、治理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规定,规划必须统筹考虑新法中的一系列重要条款及制度,充分体现法律的要求。
    三要更加注重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随着监测能力的不断提高,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不断深入,水土保持实用技术不断推广,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增强,要充分运用这些成果与手段,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规划编制工作要系统梳理整合、吸收科研成果,进一步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重点项目规划及布局、防治模式及措施设计等在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做到适度超前。
    四要更加注重吸收机制体制创新成果。多年来,各地不断创新水土保持机制体制。探索建立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推动水土保持投入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办水保的支持激励办法,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调动广大山丘区农民,积极参与水保治理开发;探索建立有效的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以水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为重点行业,在甘肃、河北、云南、辽宁等重点省份,以建立重要水源区补偿机制为试点,探索建立国家层面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这些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果是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动力,需要在规划中得以充分体现。
    五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规划要从各地不同的社会经济状况和自然资源条件出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新要求为导向,注重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发展方向、措施布局和治理模式,提出适度超前的建设模式、措施设计。在西部经济条件较落后地区应开展以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为主的生态生存型小流域建设;在满足粮食安全的地区应开展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生态经济型小流域建设;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东部地区应开展以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保障水源水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在广东、西南地区自然灾害危害严重地区应开展以防治滑坡泥石流为主的生态安全小流域治理。
    六大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本次规划将既要系统总结、科学归纳以往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整合协调已有的各项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充分吸纳近20年来的技术推广示范、科技攻关和科学考察等方面的重要成果,推广应用于水土流失防治及生态建设。同时,也要针对水土保持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重大战略问题,下大力气做好信息收集、对策研究、方案论证等工作,在规划中切实加以解决。要本着继承、完善和创新的原则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省级规划还要结合本省实际,认真研究找准规划的创新点。
    二是要处理好生态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规划要更加注重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服务民生。要注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与农村产业调整,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是要处理好近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本次规划的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应以近期为规划重点,细化各项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提出规划实施进度与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与之相适应的水土保持发展方向、战略举措和目标任务,为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四是要处理好重点项目与面上治理的关系。本次规划要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财力,坚持重点项目带动与面上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以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为依据,按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确定重点项目规划的范围及近期实施项目的范围,进行重点项目布局。在规划任务分解时,要依据现有治理水平,适当加快规划治理进度。要提高投入水平,科学测算重点工程及面上治理占总投入的比重。
    五是要处理好与其它规划衔接的关系。本次规划涉及林业、国土、环境、水资源等领域,必须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在规划防治措施布局时,要注意与林业、国土、环境等行业规划的水土流失治理内容相互衔接,相互补充。黄土高原地区规划尤其要注意与水资源规划相协调,合理规划防治措施布局,确保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要统筹协调好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及投资,目前水土保持治理成果主要由国家水土保持治理投资、其他相关部委治理投资、社会力量投入治理和群众投工投劳投入完成的治理面积组成,在规划治理任务分解以及经费测算时,要做好与这些相关部门及社会投入的衔接与协调,要充分体现多行业、多部门协作治理的思路,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六是要处理好省级规划与全国规划的关系。本次规划在统一的规划技术大纲指导下开展,既要重视不同层次规划的协调一致性,也要充分给予各地一定的规划工作空间。全国规划要从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方案,拟定总体防治目标及分区防治方略,确定分区水土保持工作与生产发展方向,完成区域布局与规划,提出各区水土保持目标和任务,复核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省级规划要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方案中三级区为基础,在分区防治方略和水土保持布局上要与全国规划相协调,落实全国规划对区域内水土保持提出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在规划内容上要结合各省(区、市)实际情况,突出各地水土保持特点,并指导省级以下规划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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