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检查云南省西部开发通道兰州—磨憨公路武定至昆明段高速公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7-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现场检查
召开座谈会
送法上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2011年度第一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1]147号)的要求,7月10日至14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西部开发通道兰州—磨憨公路武定至昆明段高速公路、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阿海水电站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联合行动的方式,长江水利委员会和云南省水利厅分别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组成检查组。项目沿线和所在地昆明市五华区、富民县、楚雄州武定县,大理市鹤庆县、永胜县,丽江市五龙县等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辖区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地查看了工程弃渣是否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位置、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表土剥离利用、各分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等新《水土保持法》的新要求落实情况,并查阅了有关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设和招标文件等有关水土保持资料,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建设单位就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进行了座谈并交换意见,并就进一步完善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同时,检查组还利用本次实地检查的机会向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送法上门,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新要求。送上了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汇编的《长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用手册》。项目沿线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各指挥分部建立了联系制度,落实专人就项目建设过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和技术服务机制。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