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对江苏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8-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普办《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2011年度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国水普办〔2011〕16号)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水保测便字〔2011〕2号)要求,8月20~22日,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负责人率工作组对江苏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江苏省水利厅农水处、江苏省水土保持办公室、江苏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连云港市水利局、淮安市水利局等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听取了江苏省水利厅、赣榆县和盱眙县水土保持部门关于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培训落实情况和水蚀野外单元调查情况的汇报。并就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从检查的情况看,江苏省及各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充分利用技术支撑单位的优势,将水土保持普查专用系统应用于水土保持普查工作中,优化水力侵蚀普查的工作流程,通过手持GPS装载基于ArcGis的开发软件,配合查阅资料,实现野外调查与内业处理的有机融合,能够提高普查数据的准确性与科学性,通过人机交互功能,大大提高了野外调查工作效率,减轻了县级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强度,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确保下一阶段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有序落实,督导组要求,各地应把握好总体工作进度和关键时间节点,10月底前完成水蚀野外调查成果整理、提交,12月底前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调查、填报工作;省级水土保持普查部门要对各县野外地貌单元调查工作遇到的难点疑点及时给予帮助;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填报、自查和复核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质量控制制度,在保证数据成果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措施普查任务。
淮委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