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完成吉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检查复验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8-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第一批510个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8月25日,松辽委对吉林省桦甸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复验。吉林省水土保持局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检查复验工作。
此次检查复验在吉林省水利厅检查初验基础上开展。验收组现场检查了桦甸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办公环境、执法设备及档案管理等情况,听取了桦甸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的汇报,按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对桦甸市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完善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增强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情况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复验。经综合评定,桦甸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符合能力建设验收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松辽委 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