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对安徽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9-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普办《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2011年度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国水普办〔2011〕16号)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水保测便字〔2011〕2号)要求,8月28~29日,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负责人率工作组对安徽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安徽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六安市水利局等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听取了安徽省水利厅、霍山县和金寨县水土保持部门关于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培训落实情况和水蚀野外单元调查情况的汇报。并就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从检查的情况看,安徽省及各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细化实施方案,专门建立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QQ群”,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对各县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达到了“有问题及时解决,有经验互相学习”的效果;通过采取省、市普查技术力量统一调配的方法,从进度快的县抽调技术力量随时支援任务重的县,有效解决了皖南山区野外单元调查任务重、进度慢的问题。
为确保下一阶段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有序落实,督导组要求,各地应把握好总体工作进度和关键时间节点,皖南山区山高坡陡,山区各县应在保障普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野外地貌单元调查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水蚀野外调查成果整理、提交;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填报、自查和复核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质量控制制度,在保证数据成果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措施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