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召开《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审查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0-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25日,水土保持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审查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北京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门头沟龙凤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北京二外附中等单位参加会议。
今年6月,教育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开展了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各地会同教育厅(教委),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和申报工作。为规范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工作,普及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理念和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根据《水土保持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基础上,水土保持司制定了《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办法(试行)》。
与会专家对《办法》进行了认真讨论,进一步强化了教育功能,优化了评定标准。根据工作安排,水利部将于近期印发《办法》,并将与教育部联合组成评定组,到各地开展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