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工作结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1-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水保[2009]294号)和《关于印发全国第一批510个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方案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11]第51号),10月24日至10月30日,水利部组织两个验收组,分别对黄河流域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五省(区)10个全国第一批能力建设县开展了抽查验收工作,至此,黄河流域(片)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工作全面结束。
    通过综合评定,验收组对各县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在能力建设活动中,各县在《水土保持法》配套制度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规范水土保持执法程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达到了水利部确定的目标,并能够针对省级初验、流域机构复验提出的相关问题积极进行补充完善,抽查验收的分数均超过了流域机构组织复验时评定的分数,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验收。同时,验收组对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能力建设活动中,组织的巡视、督导、初验、复验等工作给予了肯定。   
    黄委水保局  牛志鹏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