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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通过水利部和教育部评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1月7日至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巡视员张学俭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于长学率领评定组一行5人,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和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处负责同志陪同下,到茂名市小良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教育基地开展评定工作。
    评定组实地考察了教育基地,听取了运行管理单位的汇报,按照《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办法》,从基础条件、基本功能、教育功能和管理等方面对教育基地进行质询、评定。评定组认为,教育基地的基础条件优越,基本功能齐全,水土流失和地形地貌具有南方地区典型性,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完备,交通条件良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满足正常安全运行和开展教育需要。教育基地功能分区较清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规范,保留了水土流失治理新旧对比区域,科研成果丰硕,资料丰富。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教育基地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职责明确,发展前景好,具有确保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达到了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标准,一致同意通过评定。
    茂名市水务局、教育局,以及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单位、景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评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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