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长江报:留住山间一抹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2-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江流域山丘区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还有一些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在长江委首次召开的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上,长江委副主任陈晓军表示,在流域发展建设的同时,还需做好水土保持,才能实现生态与建设两利。
112个项目,10个行业,15个省,一场跨省联动的流域大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行动于2011年再次展开;跋山涉水,近百份指导意见与一份整改要求,两百余天置身施工现场检查,这既是长江委历年来规模最大、涉及行业最多的一次行动,也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监督执法。
一场生态与建设的深度博弈
长江流域是我国水电开发的重要能源基地、水资源配置关键水源地以及高速交通枢纽区域,经济社会发达,人口众多。截至2010年底,全流域开工建设的生产项目多达5.5万个,其中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就有610多个,涉及到了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火电、管线、矿产、机场、输变电、工业企业等数十个行业。
由于分布区域广泛,战线、工期较长,各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对流域生态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近5年来,长江流域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接近2000平方公里,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的破坏程度是原生水土流失的几十甚至上百倍。近几年长江流域频频出现的特大旱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成为人们对土地资源过度利用造成的恶果。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预防与监督处副处长畅益锋介绍说,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弃渣,如果不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妥善处理,在被雨水冲刷后,这些泥沙顺流而下,日积月累极易淤塞水利工程和江河湖库,造成行洪阻塞。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二五”开局之年,长江委主任蔡其华多次强调,要尽全力做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到2020年,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遏制流域人为水土流失。
长江流域开发建设项目多、任务重。长江委历时7年,全面调查摸底,目前已建立起了范围涵盖全流域的开发建设项目数据库;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更为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轮多省联动的执法亮剑
经过2个月酝酿准备,2011年,长江委联合相关省(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历时7个月,深入湖北、四川等10省,走访铁路、公路、水电工程等重点督查建设单位,先后对堵河潘口水电站工程、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等30个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有的地方没有路,车子开不上山,必须靠步行;还有一些工程在高海拔地区施工,环境确实艰苦。”回忆起这大半年的经历,畅益锋说,“为了保证进度,检查组每天必须行进500公里,边走边看。要确保每一处工程施工都能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这点辛苦不算什么。”
在部分施工现场,植被遭到破坏,弃渣场并没有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进行防护。有的渣场挡墙太低,堆渣过高;有的渣场弃渣边坡太陡,缺少拦挡和排水等措施,整个工程后续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并不完善。针对这些弃土弃渣违规堆放的实际情况,检查组一一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对情节最为严重的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
不同以往的是,为了保证所有的项目检查到位,在此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还首次采取了委托检查与部署自查两种方式。
“近几年,所查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已经明显增强。”从事流域水土保持督查工作多年的畅益锋在谈到去年督查行动时,颇有感触。“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前后执行了7年,从最开始的被动配合,到现在能够顺利开展自查,项目建设单位从态度上发生了明显转变。许多建设单位还主动邀请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随着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推进,大多数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成立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结合的管理机构;有的单位还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国内水土保持监测实力较强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依照监测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方案,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一面迎风飘扬的绿色旌旗
根深土稳载钢筋,山黛水清福万民。如今,一批质量标准高、防护效果好、绿化美化效果强的水土保持设施已经建成,渝怀铁路等38个流域内已建成的生产建设项目,还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经过大力治理后,目前长江流域生态恶化的趋势已得到有效控制,一些重要支流和区域生态环境也开始良性发展,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已不再是只取其一的艰难选择,而成为经济腾飞的共同支撑。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表示,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大型生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逐步规范,水土保持意识也日渐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十一五”末,长江流域共有2.9万个生产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900多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流域内国家立项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已达到100%;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累计达到15亿元。
守护一方绿色土地,需要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陈晓军强调,2011年是进入“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中央1号文件把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作为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去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水土保持法》赋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更多更重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接下来,流域各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还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继续推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高水土保持“三率”,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
据悉,2012年,长江委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将以铁路项目为重点,同时将对流域内跨区域、潜在水土流失危害严重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联合检查。
留住山川水土,维护绿色生态,呵护一片可持续发展的土壤。步入“十二五”承接之年,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如同一面面舞动飘扬的绿色旗帜,迎着建设发展的春风,长久守护着流域的每一寸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