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委开展中缅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查看澜沧江跨越施工现场
查看中缅油气管道雷震山隧道出口渣场
在南华CPP220机组施工现场听取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介绍
召开水利部长江委中缅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总结会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牛崇桓出席会议
检查组组长、水利部长江委副主任陈晓军出席会议
人民长江报讯 (记者 周瑾 特约通讯员 尤伟 胡玉法)6月16日至6月20日,水利部长江委中缅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在云南开展。
本次监督检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牛崇桓副司长、长江委副主任陈晓军带队。检查工作按照长江委年初制定的长江流域大型生产项目监督检查方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大力推进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目的,集中检查中缅油气工程在云南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5天来,检查组跋涉1600余公里,从云南省瑞丽市出发,沿线实地察看了芒市、保山、大理、楚雄等地区内正在施工建设的畹町森林公园线路、芒市遮放线路、雷震山隧道出口渣场、澜沧江跨越、南华CPP220机组等8个中缅油气管道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管理、后续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环节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沿途听取了各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在日前召开的总结会议上,检查组对中缅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做出肯定评价,认为该工程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把建设绿色管道,生态工程与创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相结合,将水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精神转变为企业精神的内在需求,体现出高度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检查组所到之处,深深感受到该工程已成为政府欢迎、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在中缅油气管道工程实施过程中,创造了许多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诸如: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落实参建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检查考核;把水土保持措施作为主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推行“一次性通过”的施工管理模式,有效减少地面多次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针对管道线路需经过滇西南山区一些地质结构复杂、生态功能敏感的区域,对渣场、隧道口洞脸等易产生水土流失、造成环境破坏的施工地点,优化施工工艺,开展了“点对点”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发挥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中缅油气管道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我国能源建设四大通道之一,管道穿越云南省、贵州省和广西境内,并与中贵联络线、西气东输二线联网。该工程建设法人为中石油管道项目经理部,长江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承担了该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和部分监测工作,西安黄河监理公司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预计首期工程将于2013年建成。该工程建成后,将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上管道建设难度最大的油气管道工程。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牛崇桓指出,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抓紧完善各项水保设计,确保高陡边坡、弃渣场安全,保障防洪安全,探索完善监理机制,在全国创造更加完善、先进的管理模式,发挥好监理检测的作用,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创建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检查组组长、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军表示,长江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共同协作、配合,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经验总结与推广,借创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启动之机,使中缅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真正实现“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总结会上,来自中石油管道项目经理部中缅项目部和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代表汇报了中缅油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通报了检查情况,明确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施工现场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汛前完成整改措施。
检查总结会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主持,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副巡视员严峰,中石油管道项目经理部副总经理白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