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长江委完成水土保持甲级资质持证单位监测工作情况抽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7-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抽查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持证单位监测工作情况的通知》(水保监督〔2011〕11号)要求,2012年7月5-23日,长江委组成了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长江科学院等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技术负责人为组长,流域部分省(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的技术骨干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员为成员的10个检查组,按照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持证单位监测工作情况现场检查的通知》,对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等20个甲级资质持证单位在生产建设项目中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涉及长江流域的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监测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查阅了监测档案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和持证单位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目前,长江委正在将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编写检查工作报告。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洛卫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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