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组织召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黄委任务片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复核划分方案协调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8-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的通知》和黄委《关于做好全国规划中黄河流域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复核划分的意见》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在流域(片)有关省(区)的积极配合下,提出了国家级“两区”复核划分初步成果。为了切实按照划分导则要求,进一步做好“两区”复核划分工作,并充分征求有关省区意见,使“两区”划分成果更加符合流域(片)实际,黄委于2012年8月21日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黄委任务片国家级‘两区’划分方案协调会议”。会议对方案提出的“两区”名称及涉及的县,特别是对新增加的“两区”和范围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将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后上报水利部。
会议由黄委副总工吴宾格主持,黄委水保局、规计局、上中游管理局和黄河设计公司,以及流域(片)内的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和新疆等省(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处、站)的负责同志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流域(片)各省(区)还汇报交流了本省(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总体上看,各省(区)对规划工作都比较重视,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多数省(区)制定了规划编制方案,落实了规划经费和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了四级区划分工作,制定了规划编制大纲等。为2013年完成省(区)规划奠定了一定基础。
(黄委水保局 刘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