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组织召开长江流域任务片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关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的通知》(水保规便字【2012】2号)要求,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于2012年8月31日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长江流域任务片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座谈会。
会议认真学习研究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长江流域任务片实际讨论确定了长江流域任务片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划分的主要原则、划分方法、注意事项等,明确相关成果要求,并对下阶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廖纯艳局长到会并讲话。青海、西藏、云南、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安徽、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水土保持处(局)规划技术负责同志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周鸿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