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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对广乐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有效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3月20日至21日,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对广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重点查看了该项目正在施工的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隧道及出口渣场、花城服务区,已完工的清远市江口北江特大桥,以及韶关乐昌市大瑶山隧道出口段渣场、韶赣南连接线及韶关市曲江区T11标弃渣场等施工现场,并分别在广州市花都区和韶关市曲江区召开了座谈会。该项目沿线涉及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对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建设单位在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监理和监测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实效。同时指出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二是未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三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不及时;四是部分区域存在渣土乱堆乱弃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按照以下意见及时整改,抓紧落实: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水土流失隐患;三是完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变更手续;四是做好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五是定期向各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是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有关要求,同步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通过监督检查,加强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任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广州至乐昌高速公路穿越广东省韶关、清远和广州三市八县(市、区),分南、北两段建设。其中,南段为樟市至花东段,起于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小莲塘,终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接广州机场高速公路北延线),全线总长139.45公里;北段为坪石至樟市段,起于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小塘,终于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小莲塘,与广州至乐昌高速公路南段相接,全线总长162公里。广东省水利厅分别以粤水保〔2009〕223号文和粤水保〔2009〕137号文批复该项目南段和北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工程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在2014年10月全线试通车。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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