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布置5省(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6-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6月25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在武汉市组织西藏、陕西、湖北、湖南、河南省(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局)召开了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布置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制定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要点》(以下简称为《要点》),介绍了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提出的开展5省(自治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初步工作方案,并就如何做好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进行了讨论。各省(自治区)与会人员认为要抓紧按照《要点》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并对工作方案中的督查时间安排、抽查县的选择原则以及评价表中的评分标准等提出了各自的意见。下一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将结合本次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的沟通,于督查工作开展前15天提出包含抽查县的督查工作方案。会议强调5省(自治区)要高度重视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要按照《要点》要求认真开展本省(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自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接受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西藏、陕西、湖北、湖南、河南省(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局)生态建设工作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周鸿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