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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水土保持跟踪督查意见落实情况 (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8-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铁十局钢筋加工场边坡防护



中铁十局隧道仰坡防护及绿化



中铁三局临河场地防护


中铁十局施工便道防护

    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工程于自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黄委组织甘肃省水利厅及沿线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宝兰客专开展了水土保持跟踪督查,针对工程水土保持问题,依法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2014年5月,黄委再次组织对宝兰客专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从核查情况看,8个多月来,建设单位兰新铁路甘青公司按照黄委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对存在问题全面进行了整改。
    一、全面安排部署
    针对黄委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多次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2013年11月初,建设单位安质部组织各现场指挥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水保监测单位,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对照黄委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全线的水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督促整改。
    二、认真整改落实
    1、针对黄委提出的“大部分施工区均未实施表土剥离及其保护措施”的问题,各施工单位对具备表土剥离条件的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设施施工区域内厚度30—50cm的表层土进行了剥离,集中存放,作为将来渣场、便道、拌合站等临时设施绿化、复垦用土。从目前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剥离土堆放不规整、覆盖不到位、临时排水不完善等问题,将重点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整改。
    2、针对黄委提出的“一些施工区沿路、沿沟、顺坡随意弃土弃渣,形成高陡裸露边坡,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实施了:
    一是对BLTJ-1标中铁十局乍岭1#弃渣场、乍岭2号弃渣场、燕儿石弃渣场侵占渭河河道,影响防洪安全,产生水土流失的问题,于去年停止在上述渣场的弃渣,其中乍岭1#弃渣场在去年检查时正在加工碎石,目前加工碎石工作基本完成,预计5月底前可以完成场地清理;乍岭2号弃渣场、燕儿石弃渣场已完成部分侵占河道弃渣的清理工作,但当地镇政府和村民要求将这两处弃渣场作为安置房用地,阻挠弃渣清运工作,施工单位已同天水市水保局多次联系,确定了渭河行洪线,编制防洪预案,把弃渣场的位置确定在渭河10年一遇行洪线之外。两处渣场的挡护工程正与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待出具正式意见后实施,目前已实施了临时挡护,保证不妨碍渭河行洪,不产生河水冲刷渣体。
    二是结合去年11月初的全线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施工单位对沿路、沿沟、顺坡随意的弃土弃渣已全部进行了清理转运至弃渣场;施工单位按“先拦后弃”的原则修建了弃渣场挡墙和临时排水设施,对高陡边坡进行了削坡开级,减少水土流失。目前,全线120处弃渣场,正在使用99处,已修建挡墙78处。
    3、针对黄委提出的“个别标段随意填沟造路,堵塞沟道”的问题,建设单位检查发现BLTJ-11标中铁四局项目部安定隧道大碱沟弃渣场填沟造路,堵塞沟道,并形成了高陡边坡。已督促施工单位将该处便道改移,沟道内的渣土已清除疏通,可以满足汛期排洪要求;已经完成对弃渣场高陡边坡的修整,并在中部加设了一级平台。目前,该处已不再弃渣,施工单位采取骨架护坡并植草,保证渣体稳定。
    4、针对黄委提出的“有随意占用水土保持设施的现象”的问题,建设单位检查发现BLTJ-12标中铁二局项目部在吴家岔隧道施工时,施工便道未经批准,随意占用水土保持设施(淤地坝)的问题。建设单位及时督促中铁二局项目部根据督查意见,首先将所有弃土按规定和要求弃于指定的弃土场,并及时编制了《安定区黄家川骨干坝、东坡庄骨干坝安全使用加固方案》,经定西市安定区水保局2013年10月20日批复后进行了实施,11月15日完成了现场的整改,11月19日,经安定区水保局检查,同意并肯定了中铁二局淤地坝施工便道的加固整改和弃土挡墙施工结果,认为淤地坝施工便道的加固、弃土及挡墙,不仅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方便了宝兰客专施工生产所需,而且还给当地农户提供了生产生活方便。
    5、针对黄委提出的“施工道路缺乏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部分道路两侧已产生明显水土流失”的问题,施工单位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以及建设单位标准化建设相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便道、施工区域及临建设施进行了全面规范,实施了临时排水设施,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浆砌片石或喷砼防护,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6、针对黄委提出的“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作滞后”的问题,建设单位根据目前建设情况,结合水土保持相关要求,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管理体系;同时,根据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工程监理负责,各监理单位配备了具备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开展监理工作;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由于受BLTJ-13、14标进场较晚的影响,渣场位置及变更工作,计划6月中旬前完成,并报省、市水保部门核备。
    7、针对黄委提出的“没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问题,建设单位经过招标,已委托黄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宝兰客专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全力提高水平
    1、加强学习,明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尤其是弃土(渣)场、取土场和施工道路的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建设单位于2013年12月13日组织宝兰客专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赴兰新线开展了水土保持观摩,并进行了水土保持经验交流;定西、天水指挥部分别邀请当地水保部门专业人员,对参建单位人员进行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知识培训。建设单位近期计划邀请水保专业人员对全线施工、监理单位主管水保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2、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全面地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单位在重新修订完善的《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中特别强调了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并结合施工实际,督促各施工单位对隧道洞口、弃渣场、临建设施、施工便道等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水保措施,按照先拦后弃原则修建了浆砌片石或混凝土挡护设施,所有弃渣进行集中堆放,杜绝乱堆乱弃;所有桥梁桩基施工的泥浆进行集中回收,沉淀后外运,基坑临时弃土堆码成方,剩余弃土集中回填至路基取土场。目前,全线计划120处弃渣场,正在使用的99处,除21处因征地手续办理较晚外,其余78处挡护工程全部完成,并实施了临时排水措施。完成双侧路基防护9.732公里,占设计的32%,完成排水沟8公里,占设计的22%。
    3、建章立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不在河道、沟道和淤地坝库区弃土弃渣,不随意沿路、沿沟和顺坡弃土弃渣,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高陡裸露边坡,不随意占用水土保持设施,不随意变更弃土(渣)场位置和数量。
在重新修订完善的《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建设单位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中,对弃土弃渣、临建设施建设、弃土(渣)场的变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通过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
    4、加强管理,保障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弃土渣场等初步设计工作,由于受BLTJ-13、14标进场较晚,征地困难,渣场位置一直未能完全确定,截止目前,设计院已经对弃渣场选址进行优化,形成变更纪要,计划6月15日前全部完成,并向省、市水保部门备案。
    二是加强水保监督管理。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检查监督和信用评价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同时充分依靠监理、监测单位的力量,加强现场水土保持的监督与监测。
    三是加强与沿线各级水保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水保部门的检查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邀请水保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强化全员水土保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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