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甘肃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8-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安定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清水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礼县坡耕地试点工程
通渭县国家坡耕地试点工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要求,8月11日-20日,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成督查组对甘肃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定西市的通渭县、安定区,陇南市的礼县,天水市的清水县、麦积区,重点查看了通渭县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安定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礼县的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清水县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麦积区的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督查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外业随机抽取各项目具体措施的图斑并实地丈量,检查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内业查阅设计及审批文件、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合同、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建设及检查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通过检查,对每一个抽查项目县进行了综合评分。对照省级工作督查综合评分表,督查组从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检查验收等7各方面对省级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计划投资下达及时,项目管理规范,但在项目建设中还存在前期工作不够细化、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督查组要求甘肃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审查、审批关;积极协调争取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大项目监管,提高监理、监测等技术服务质量。
2013年甘肃省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主要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共涉及12个市(州)50个县(区),安排89个项目,其中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1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39个,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9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13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14个。其中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67平方公里,新修梯田13247.77公顷,工程总投资258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700万元。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底,工程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98平方公里,占任务的100.1%,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20700万元。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4平方公里,工程总投资58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元。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底,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75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1%,完成投资5852万元,占计划的99.3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元。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7.99平方公里,工程总投资900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00万元。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底,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8.11平方公里,占计划任务的100.05 %,完成总投资9001.65 万元,占计划的100 .01%,其中中央投资6300万元。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综合治理处供稿 科技信息处编辑